贍養費
一站式申請離婚資產分配贍養費
有關離婚的贍養費計算方法及贍養令可以基於個人要求而決定分開或一起申請,可分為配偶及/或子女的贍養令、一筆過及/或定期付款。
離婚贍養費(分身家)是指離婚後當事人一方須給予他方一定財產的約定,離婚贍養費期限,贍養費年期,子女撫養權贍養費,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有約定才有給付的義務,若不約定就不可於離婚後再行請求。
香港離婚或中港離婚贍養費計算及贍養令可分為配偶及/或子女的贍養令、一筆過及/或定期付款,視乎個人需要而決定分別或一併申請。
贍養費的類型

定期付款命令
在正常情況下,法庭可以基於收款人要求和個別狀況限制贍養費的持續期。定期付款命令會在當事人離世/收款人再度結婚後停止。 另外,此項命令會因為付款人或收款人日後的生活情況有變而會被修改。

保證定期付款命令
如果付款的那方有機會不付款的話,法庭便可以宣佈保證定期付款令。保證了收款人必定收款贍養費。 但是,確保的規則不是把付款人的所有財產抵押,卻是由法庭就其保證指定付款人的某一項財產加以抵押

整筆款額命令
整筆款額命令 整筆款額命令是一次性的支付。當收款人擁有一個既指總額,原意為案件作完結。整筆款額命令的有關條款可以分開不同期數支付。 其命令不可以再以後的日子再更改,已付的金額,也不可以取回。

財產分配命令
財產分配(或轉讓)命令是一人必定把他的資產權益轉歸於另一人。財產分配(或轉讓)命令不可以在宣佈後任意更改。 法庭亦會就財產狀況去調整,令每一個人也可以分配到家庭資產的資本價值。

授產安排命令
授產安排命令需要一人把一定的資產轉歸至受託人,而受託人根據信託契約的條款,為受益人,可以是另一人/子女的利益持有資產。授產安排命令不是太普遍。法庭一般在頒布授產安排命令會有不同考慮,例如收入能力、不同福利,持有的物業及其他經濟資產等。

更改授產安排命令
更改授產安排命令並不常見,對已存在的信託,法庭會修改有關信託或移交的條款。
贍養費計算
如何計算贍養費或財產分配?

根據《婚姻法律程序與則產條例》,贍養費數額分配及計算,會考慮以下各因素:
- 婚姻雙方現在或將來是否可擁有收入、未來的謀生能力、現有財產或其它金錢收益 ;
- 雙方將來是否須面對經濟需要及其它責任支出 ;
- 需維持家庭關係破裂前的生活水平;
- 檢視雙方的年齡、健康或精神上的能力 ;
- 婚姻雙方在家庭作出貢獻,包括照顧家人及子女的支出洗費 ;
- 如婚姻破裂後,會使任何一方失去的利益或其價值;
